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责任书,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强化及责任,明确目标方向。那么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1为加强市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市场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有序、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商城承诺,按照南三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一、“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
东至福荣胡同东墙体,西至太平胡同中心线,南至正东路便道路缘石,北至聚缘城间通道中心线。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包卫生:包本商城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洁、自备垃圾容器,无暴露垃圾、污水,无污迹,无渣土,及时清理责任区内冰雪,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包秩序:包本商城责任区无占道经营,无店外设摊、摆货;各类车辆在划定的区域有序停放,不占用道路、公共场地停放;本商城如需设置告示牌、宣传促销等活动,须先向南三条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待审批后方可实施。
包外立面整洁:包本商城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
完好,立面及玻璃橱窗内外无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等现象,店面招牌和夜景灯光等设施设置规范,并保持整洁,有损坏行为的,应当在五日内修复,如需改变原有门头牌匾样式的的,须先向南三条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待审批后再进行更换。
三、责任商城的权利和义务
1、责任商城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必要时要求南三条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依法查处。
2、责任商城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四、“门前三包”监管办法
南三条管理服务中心将对各商城“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对不履行责任的商城,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监管单位:(盖章)
承诺商城:(盖章)
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签字:
商城总经理签字:
日期: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2为加强镇区环境卫生管理,提升人居环境,保障青官线交通秩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秩序黄线。
一、包环境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临街商户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倒入就近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立面整洁。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应当保持完好、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炉口、烟囱等排污口不得朝向街面;沿街建筑物顶部、阳台上无吊挂、晾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不得在建筑物沿街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吊挂物品;不得在道路两侧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同时,所有商铺门前不得占道停车,并自觉疏导过往车辆。
四、镇城建办将定期对门前 “三包”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 “三包”义务的,将采取相关措施,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清理,限期整改。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城建办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商铺签名: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3为加强商街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道路的路沿石,无路沿石,以道路边沿为界。
一、包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积雪。临街商铺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设施: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树木、绿篱、花坛、草坪和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拉线、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铺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物业部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定期检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经查实,物业责令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物业部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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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4z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配合z豪苑小区的安全管理,防范外来人员非正常出入小区,本人(z豪苑商住楼 室业主 )特向贵公司承诺:
1. 不允许非本室住用户人员从本室后门出入z豪苑小区,否则, 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 . 自愿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5为加强商街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至道路的路沿石,无路沿石,以道路边沿为界。
一、包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积雪。临街商铺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设施: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树木、绿篱、花坛、草坪和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拉线、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铺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甲方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定期检查,对责 ……此处隐藏1870个字……表:
乙方代表: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12为维护、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美化消费卫生环境,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经营、购物氛围,促进市场繁荣,根据创卫的要求,结合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卫生整洁
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落实垃圾袋装要求,维护门前地面清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劝阻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及乱倒垃圾等行为,自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保持责任区自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在窗户玻璃上和橱窗、墙面乱张贴(牛皮癣),商家店铺负责保持店面整洁,不牵挂标语等。
二、包秩序文明
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不乱停放车辆,不占用盲道,对占道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有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不跨门占道经营和乱摆设摊点,不占道制作防护栏,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门面号、门前商店店招、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门牌号、门前广告牌文字规范,无错、缺字现象;不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喝茶、赤背和卧椅睡觉等,并有义务及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
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绿化树草,不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废弃物,不在树木上牵挂、晾晒帚布和衣物,无依树搭棚、践踏草坪和擅自占用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有义务劝阻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
四、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13为推动我社区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陈家湾社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资环境氛围,共同反陈家湾社区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社区,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社区辖区所有居民户、经营户、企业房前,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保持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餐饮店、夜宵店摊点必须设置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责任区内行道树、花圃等社区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门店招牌按要求设置,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罚措施
(一)对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二)对店外经营、店外堆物、悬挂有碍观瞻物品的,由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
(四)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由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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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14为进一步加快现代新昆明呈贡新区建设,强化城市管理,整治市容市貌,提高江尾社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观念,营造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和谐社区,促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管理的意见》,特制定以下管理责任书:
一、“门前”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门口的一定地段(含单位外墙角以外人行道、绿化带、沟道)所辖范围。
“门内”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等建筑物及内部。
二、凡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独立门市、商店、餐饮店,必须与江尾社区签定“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管护责任,保持单位内外、门市内外、店堂内外清洁卫生,整洁优美。
三、江尾社区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要与所属门店签订“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负责管理和监督所属门店的履行情况,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如双方对“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不予重视,一经发现,对双方责任者同时给以处罚。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
(一)包卫生整治,负责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三车”修理店、餐饮档(店)及其他商铺业主必须每天清洁一次门前路面,临街商店单位、居民应按照规定设置废弃物箱储存垃圾,按时清理垃圾,时间为8:00时至9:30时,13:00时至14:30时,其余时间不得将垃圾堆放或扫至道路旁。
(二)包市容秩序,维护责任范围内的市容市貌,临街商店不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广告牌;对批准悬挂的招牌,广告应规范、整洁、定期保养。禁止乱堆乱放、乱摆设摊点、占道作业经营、乱停放、乱搭建、乱拉挂广告标语等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负责责任范围内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绿化、亮化设施的维护,保持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
五、“门内达标”的内容:
1、环境卫生好;2、绿化美化好;3、室内整洁卫生;4、垃圾袋装化统一管理;5、坚持除“四害”;6、讲文明、讲礼貌。
六、本责任书的检查考评工作由江尾社区居委会负责实施,考核情况将作为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对江尾社区党委、江尾社区居委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情节严重,逾期不改,并经考评组三次检查不合格的,由江尾社区进行通报,并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江尾社区居委会、斗南街道环卫站及城市管理规划科、文明卫生监督岗、工商、公安、交警、卫生、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八、凡不签订责任书或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江尾社区居委会将追究其责任,并限期整改。
九、依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城市临街单位和个人不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违反规定的,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考核单位、责任单位各持一份。考核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责任单位的确切范围:
考核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年月日
责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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