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隐患排查制度(精选6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隐患排查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落实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号召全体教职工查寻学校周边地区及校内学生安全工作隐患,组织动员全校学生干部及护校队员,深入学生内部发现安全隐患,争取人人参与,个个排查做到有情必报,有险必查,有难必救,确保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
二、排查措施
1、分级排查
学校综治办将学生安全管理分四级排查,即包保教师排查,班级排查,年级排查,学校排查,包保教师务必从包保学生选出安全联系员,每一周要座谈一次,并要有详实记载,一经发现安全隐患要逐级上报,不留后患,班级排查实行日查制,对缺席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写好记录,及时发现学生动态,化解矛盾,消灭安全隐患,年级班级安全工作汇报制度,及时处理有关事宜,学校由行政值日负责,从早晨6:00到晚上9:00,全天候对学校内及周边地区实行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以上若有空档,学校一律追究其管理责任。
2、分项排查
学校将学生安全工作分四大项即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期初、期中、期末组织学生召开三次法纪教育会,宣传安全工作,班级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主题班会,宣讲安全工作。
(1)交通安全:学校综治办法严禁学生骑三无自行车来校,学校发布告家长明令禁止学生骑机动车辆,并设立举报学校电话,及时查处教育到位。
(2)人身安全:门卫确保学生不带凶器来校,校园内不得燃放鞭炮及易爆物品,不得爬攀教学楼护栏、围墙,行政值日确保校门口无社会闲杂人员逗留,及时排查围攻、勒索学生的行为
(3)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小卖部进货监管会务必保证工勤人员持主上岗,小卖部进货保证有“三期”记载,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落实相关责任(具体以招聘合同为准)。
(4)校外活动安全:任何个人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离校,严禁擅自组织学生离校,特别禁止组织学生游泳及郊游,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跟踪重点学生。学校综治办建立重点学生违纪档案,派学生跟踪重点学生,及时反馈,落实管理,确保整治到位。
4、巡查重点地段。重点地域要定期检查,如住宿楼地下室、教委宿舍区及校门围墙外,确保重点防护地域排查到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学安全工作,维护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二、小学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安全员对校属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对小学食堂、小卖部、小吃店、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五、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八、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九、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宪制。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机构,明确分工。
总负责人:张明政、一区负责人:刘守帮、二区负责人:黄学宽、成员:王家庄袁宏张德淮邓端正。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组长:张德淮、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进行排查。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验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
2、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地检查整改。
3、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利用教师大会和班团课,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各处、室负责人向校委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校园安全档案,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有记录。
六、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周星期四向校委会通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国务院XX号令)和(安监总煤矿字[20XX]XX号、[20XX]XX号)法律、法规。防止矿井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特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公司董事长对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全面安排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2、公司董事长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安排。
3、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4、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5、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对“一通三防”方面重大隐患负全面责任。
6、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安排落实,负责整改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调节。
7、通风副总负责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
8、机电副总负责对机电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机电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
9、采掘副总负责对采掘和防治水方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落实,对采掘和防治水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
10、安全副总负责对公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执行进行监督、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及整改完成情况的上报工作。
11、公司建立重大安全隐患登记、销案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明确具体的整改负责人,谁负责谁销案。
12、公司安监处负责每月组织至少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督促进行整改。
13、公司建立重大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功的员工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奖惩条例进行奖励。
1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向公司有关部门汇报,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汇报的责任人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罚。
15、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发现一般安全隐患,实行谁发现谁负责落实整改,并负责整改完成情况的复查。
16、基层单位负责的责任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由负责责任区域的队长负主要责任,对责任区域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17、负责整改的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整改完成情况,对不能按时整改的应说明原因,对不按时整改或不按规定时间回复整改完成情况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18、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人,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在整改期限内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整改完毕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19、对不能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备案制度,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根据危害和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四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各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单位(部门)的主管领导对单位(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和设备运行状况,适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必须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结合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被排查单位(部门)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尽快制订及落实隐患治理方案。
为加强通风瓦斯管理,防治瓦斯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瓦斯检查员是否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是否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瓦检员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和检查时间进行瓦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班是否向通风值班室和调度室汇报检查情况。
3、瓦斯检查员数量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人数配备。仪器确保完好,精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4、瓦检员是否严格按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规定执行,每次排查检查的结果是否准确的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是否标好原始记录检查路线图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5、是否存在瓦斯排查空班、漏班、少检、假检现象,并是否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原始记录“三对口”对三种记录上的内容和数据、是否完全一致。
6、矿长、技术负责人、通风部门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报表审签制度,对存在问题是否制定措施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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